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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神圣魔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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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玄经》经文总纲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经文共二十四句,与之相匹配的是二十四幅图解。

墨熠还真的得花点时间去参悟研究这二十四句经文和这相匹配的二十四幅图录。

……

“维罗妮卡,把最近几个月的新闻都给我调出来。”

“好的,少爷。”

跑到了一处楼顶上,墨熠开始查看一个个最近几个月发生的事情。

“哦!这个自恋狂。”看着一个个新闻事件,墨熠撇了撇嘴,因为里面有很多托尼的新闻。

“嗯?卡尔弗大学校园激战?……巨大的绿色巨人?”

墨熠吞了吞口水,我去!不会是浩克吧?这……这还真是让人牙疼的事。

据墨熠了解,浩克原名叫做布鲁斯班纳,由于一次实验意外,吸收了大量的伽马射线能量,导致他可以变身成为绿巨人浩克。

浩克可是能够通过增加愤怒来无线增加力量的bug存在,这还怎么打?对方能够越战越强,除非一开始就一瞬间杀死他,否则根本不可能对付的了啊!

……

轰!一道爆炸声传来,墨熠隐约听到远处出来尖叫声,怒吼声。

“维罗妮卡,出什么事了?到底怎么回事?”

几个呼吸后,维罗妮卡投射出一个画面,画面上,两个狰狞的巨人正在大战,一拳一脚,破坏力惊人。

“少爷,根据路边监控拍到的视频,画面中绿色的应该就是前天卡尔弗大学里出现的绿色怪物。”

“走,去看看!”

墨熠收了画面,起身,助跑,运起元气,用力一跳,墨熠直接横跨近乎二十米的街道,直接跳到了对面的楼顶。

墨熠一鼓作气,奔行了一个街道,墨熠倒不是不想飞过去,只不过那样就太显眼了,站在楼顶,看到下面浓烟滚滚,一片狼藉。

“长官!你看,那楼顶上是什么?好像是一个人!”高空的直升机上,一个士兵捕捉到了墨熠狂奔的身影,立即上报。

“先别管他了,注意下面,进行支援!”一个小胡子,带着威严的男人开口。

如果墨熠比较注意军事信息,就会知道一个男人就是美国著名的将军之一,罗斯将军。

墨熠调整呼吸,元气运转,随时准备出手,回归漫威世界,墨熠感觉自己体内的那种桎梏封印被解除了,而且元气的量也比离开时增加了一成多。

嘭!“浩克!你就这么点本事吗?”那个屎黄色长着狰狞骨刺的光头巨人一拳打在那个绿色巨人脸上,然后抓着扔了出去。

“浩克处于下风?怎么回事?不应该啊!”墨熠皱眉疑惑到。

墨熠当然不知道,布鲁斯班纳拥有如此力量的同时却也在体内诞生了第二人格。

这个人格仅仅小孩子的心形,名叫浩克,而由于浩克的存在,布鲁斯班纳一直被罗斯将军追捕,为此他一直想要去除自己的另外一个人格。

之前他找到了格雷伯恩大学细胞生物学部的塞缪尔·史登博士,史登博士利用班纳的血液研发出一种“解药”

而此时此刻的浩克体内注射的解药还没有完全消散,也就是“虚弱”状态的浩克。

至于那个屎黄色的狰狞巨人,自称憎恶,本名埃米尔·布琅斯基,是一名前南斯拉夫的特工,和罗斯约定好后注射了军方一直研究的超级血清。

这种血清出自于美国队长注射的超级血清,只不过这种血清的效果不如美国队长注射的乐血清,毕竟配方早已丢失。

只不过依旧让布琅斯基诞生了那种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自大感,然而在看到浩克的力量,被浩克差点一脚踹死之后,便诞生了觊觎之心。

之前抓捕到注射了“解药”的布鲁斯班纳后,布琅斯基胁迫史登给自己注射班纳的血液,然后就变成了这么一个丑陋,但是强大恐怖的怪物。

一个是博士学者,一个是战士,军人,特工,而且浩克体内的“解药”还没有完全失效,所以才一直处于下风。

不过浩克到底是从一个博士变化成的,力量不行就使用工具,直接拆了一辆警车,一手一半,仿佛戴了巨大的拳击手套。

只不过仅仅打了憎恶几下,“拳击手套”就碎了,憎恶趁机用力一蹬,浩克直接飞出了几十米,撞进了对面的大楼里。

楼顶上的墨熠看的嘴角抽搐,妈的,这种力量自己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好吗!

“还不知道这铠甲如何,正好试试!”

取出神圣魔铠,心念一动,狰狞的蓝黑色铠甲就将墨熠彻底包裹,不知名的金属材质,胸口雕刻着诡异的蓝色发光纹路。

双肩是龙头护肩,头上是长着两只角的龙形头盔,而且还有一副黑色面具,遮住了墨熠的整张脸,只露出一双黑色的眸子,头盔正中是一颗散发淡淡光芒的深蓝色宝石。

护臂上隐藏着两排利刃,战靴长至膝盖,膝盖处延伸出两根一寸多的尖刺,战靴虽然是一个整体,但是却十分坚韧灵活,根本不影响腿部弯曲活动。

这铠甲在被发放的那一刻就被自动炼化了,只不过墨熠并没有想到这身铠甲竟然如此霸气和神奇。

这副铠甲可以吸收对方三成的攻击,而且全身都雕刻着奇妙的魔纹,可以吸收煞气进化,也就是说这身魔铠可以随着墨熠不断战斗杀戮而变得更强,并且还可以自我修复,

额头的那颗宝石,可以可以吸收煞气怨气,而且有些稳定心神的作用。

如果按照修炼等级来说,这副魔铠应该属于上等灵器,甚至是极品,比御魂笛要高级的多,如果不是混沌道珠,现在的墨熠根本使用不了。

而且这魔铠第一次炼化穿戴之后,就可以隐藏在体内,下一次使用直接心念一动,铠甲就立马出现。

穿戴魔铠的墨熠也拿出了随身空间里的斩孽剑。

墨熠将斩孽剑贴在后背,后背的盔甲伸出两块甲片,裹住斩孽剑,然后墨熠全力奔袭,朝着战场靠近。

天上的直升机也看到浩克处于下风,加特林冒着蓝色火光,疯狂攻击憎恶。

然而威力巨大,能够将汽车打穿的子弹,却仅仅只能在憎恶的皮肤上留下一点痕迹,连皮肤都没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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